111.10.25版
壹、宗旨:
為配合各校社會工作相關學系、所學生實習計畫,提供在校學生了解社會工作實務機會,以期理論與實務相印證,促進實務與學術交流,進而提高學生從事社會工作之興趣,培育日後從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並為社會工作專業做人才的儲備與訓練,同時也期望藉著實習人員的反應與建議,能不斷檢討與改進,以提高我們的專業水準與服務成效。
貳、實習類別與時數:
項目 |
期中實習一 |
暑期實習 |
期中實習二 |
實習期間 |
每年3月1日起 至6月30日止 |
每年7月1日起 至8月31日止 |
每年9月中起 至隔年1月中止 |
週數 |
12週以上 |
8週 |
12週以上 |
每週時數 |
每週至少出席 1個工作天 |
每週至少出席 5個工作天 |
每週至少出席 1個工作天 |
總時數 |
160 小時以上 |
320時 |
160 小時以上 |
參、實習資格:
一、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三年級以上或社會工作相關研究所一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在校須修畢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含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等必修科目,並於申請前獲得及格以上成績。
三、以修習過身心障礙社會工作課程成績及格者為優先考量。
四、對聾人/聽障者、跨文化工作具興趣及高度學習動機,能遵守本會規定者。
肆、申請方式:
一、招收公告:
由本會每年評估單位人力,於每年十月中旬統一於官網公佈實習名額,請自行上雲林縣聽語障福利協進會官網查詢( https://www.yhsi.org.tw/ ,位置:首頁→參與公益→社工實習)。
二、申請方式:
請學校具函申請,並附以下資料:
(一)實習申請表。
(二)個人履歷表(含照片。)
(三)自傳(內容應包括基本資料、家庭背景、求學過程、社團或志願服務經驗、實務工作經驗等。)
(四)實習計畫(實習計畫應包括實習動機、對自我與機構的期待、實習目標、實習內容與進程等。)
(五)成績單。
(六)以上資料請郵寄1份紙本資料及電子檔(E-mail)。
伍、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一、暑期實習:每年5月15日截止。
二、期中實習與研究生專案實習
(一)上學期實習:每年5月15日截止。
(二)下學期實習:每年11月31日截止。
陸、面談與錄取通知
一、面談:通過書面審核者,本會連繫學校安排學生面談事宜。
二、錄取:面談結束後一個月內,本會發函通知學校面談結果,錄取者才具本會
實習生資格。
柒、實習合約
實習開始二個月前,由本會發函各校簽訂合約。
捌、實習內容
一、了解機構組織、功能與運作情形。
二、聾人/聽障基礎概念、聾人文化、障礙生活與權益等相關教育訓練。
三、了解機構社工人員的職責、角色、功能與相關資源的運用。
四、依機構年度計畫、實習生個人興趣與專長,參與專案計畫。
五、每位實習生均需閱讀與聾人/聽障相關議題之電影及書籍,並進行專題報告。
六、其他與本會發展相關議題,由本會督導與實習生、學校實習老師共同討論訂定。
玖、實習評量
一、實習成績之評定標準包括實習計畫之完成度、實習出勤狀況、實習態度、各項工作紀錄與報告之內容等項目。
二、實習成績之評定須配合以下情形辦理之:
(一)依各校實習成績考核表給分。
(二)實習期間應嚴守本會之各項規定,嚴重違規者將不予考評。
(三)實習期間未經實習督導同意而無故缺席三次以上或中途退出者,不予考評,並通知學校督導與實習生。
(四)實習期間因故不能出席時,應另找時間補足實習時數,若有特殊事由不能補足時數者,須經指導老師及本會研議後決定之,原則以不超過總實習時數三分之一,否則不予考評。
壹拾、實習生遵守事項
一、請準時,勿無故曠職或遲到早退。
二、請依督導要求繳交作業及其他配合事項。
三、請遵守社會工作專業倫理,維護案主及機構權益。
四、若實習生於實習期間學習態度不佳、作業未按時間予規定繳交、無故曠職或遲到早退及其他違反社工倫理之情形等,經勸戒仍未改善,機構有權要求校方與學生中止實習。
五、請校方替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投保學生保險並提供影本證明給本會。
壹拾壹、實習資料寄送
單位名稱:社團法人雲林縣聽語障福利協進會
地址:63045雲林縣斗南鎮東明里新庄65-3號
電話:05-5972639
電子信箱: hsiyunlin@yhsi.org.tw
郵寄請註明:社工實習申請(請註明學校系所)